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2-002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 年1 月19 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0.00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华恒生物”)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
登记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完成了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1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符合《《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一)授予日:2021 年 12 月 8 日
(二)授予人数:4 人
(三)授予价格:30.00 元/股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五)授予对象及数量:
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37%。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 占本激励计划 占本激励计划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权益数量 授予权益总数的 公告日公司股
(万股) 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1 郭恒华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10.00 9.79% 0.09%
董事、首席科学
2 张学礼 中国 家、核心技术人 10.00 9.79% 0.09%
员
3 张冬竹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9.79% 0.09%
董事、副总经
4 樊义 中国 理、财务负责 10.00 9.79% 0.09%
人、董事会秘书
合计(4 人) 40.00 39.18% 0.37%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 2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六)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董事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实际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情况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情况一致。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有效期、限售期与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
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2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算,分别为 16 个月、28 个月、40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三)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40%
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30%
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30%
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5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 件而不能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 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 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 限售期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容诚验字 [2022]230Z0002号),截至2022年1月4日止,公司已收到4名激励对象认缴的出资款人 民币12,000,000.00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计入实收资本人民币40,0000.00元, 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11,600,000.00元。公司本次增资前注册资本人民 币108,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108,400,000.00元。
四、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 40.0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在中证登
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收到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08,000,000股增加至 108,400,000股,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总数 108,000,000 +400,000 108,40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七、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 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第一类限制性股 需摊销的总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票数量(万股) 费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40.00 2789.60 89.21 1446.61 837.08 348.50 68.21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 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 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本激励计划 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激励计划带 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