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誉辰智能: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28

誉辰智能: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3-015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72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2022 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 万元。2022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
307,355.10 万元。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8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33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94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
施 44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汉波,2019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4
年 10 月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 年 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2021 年 4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小明,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 10 月获
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7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 11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1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余东红,1996 年 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 2 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5 家。

  2.诚信记录。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  处理处罚类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

                  期          型                        情况

                                        中国证券监  深圳华意隆电器
      林汉                行政监管措  督管理委员    股份有限公司

 1          2023/10/17

        波                    施      会深圳监管      2015 年

                                            局        年报审计项目

  3.独立性。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 年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的外部审计机构,全票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事项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在 2023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中全票表决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共同协商确定。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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