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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636:成都智明达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10-25

688636:成都智明达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2-075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2
年 10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邝启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284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 0.025%。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情况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邝启宇、袁一佳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自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与关联方形成共同投资关系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是综合考虑了公司及整体发展规划,遵循了市场、公允、合理的原则,公司对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此次放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3 号——日常信息披露》附件《第二十八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等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编制,公司三季度报告全文将于2022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2022 年 10 月 25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认为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特制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确保本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2022 年 10 月 25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1)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具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2022 年 10 月 25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10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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