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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636:智明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公告日期:2021-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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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1-020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000万元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5 号)同意注册,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5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34.5 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43,125.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942.38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82.6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1BJAG 10184 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5月12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公告》详情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募投项目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1      嵌入式计算机扩能项目              16,182.62

  2      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                16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

                合计                          38,182.62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按照既定进度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如果未来12个月内,公司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超过预计情况,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资金需要提前归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确保募投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不对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意见:公司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用款情况,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鉴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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