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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碁微装: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0

芯碁微装: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3-025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 、 2022 年 4 月 8 日 , 公 司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胡刘芬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4 月 8 日至 2022 年 4 月 17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4 月 19 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09)。

  4、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5 、 2022 年 4 月 26 日 , 公 司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1)。

  6、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3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3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20,8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4,160,000元。本次分红派息已于2022年6月9日实施完毕。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调整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6.17-0.20=25.97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合肥)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及授予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及授予事项相关事项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满足。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登记手续。

  七、独财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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