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1-001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碁
微装”)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21 年 2
月 1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1〕350 号《关于同意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20.244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
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23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459,983,283.0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16,358,195.95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
230Z0034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3月3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16,358,195.95 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47,341.00 万元,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号 总额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1 高端 PCB 激光直接成像 20,770.00 20,770.00 20,770.00
(LDI)设备升级迭代项目
2 晶圆级封装(WLP)直写光刻 9,380.00 9,380.00 5,880.00
设备产业化项目
3 平板显示(FPD)光刻设备研 10,836.00 10,836.00 8,630.82
发项目
4 微纳制造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6,355.00 6,355.00 6,355.00
项目
合计 47,341.00 47,341.00 41,635.82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金额的调整,其客观原因在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而做出调整。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16,358,195.95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47,341.00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该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调整公司募投项目金额。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金额调整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海通证券对芯碁微装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上网公告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核査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