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9 证券简称:华丰科技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 年 12 月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4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6
议案一: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
议案二: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
议案四: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9
议案五: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
议案六: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21
议案七: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2
议案八: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3
议案九: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24
议案十: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5
议案十一: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6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 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3年12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8日14点00分
(二)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18号华丰科技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8日至2023年1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3年12月 28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介绍会议议程并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
2 √
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7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8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9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1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11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已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现大华与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大华国际”)签署协议,北京大华国际整体吸收从大华转出的服务团队,其中包括原负责公司服务的合伙人和其管理的专业团队。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实际审计服务需求及大华人员安排、工作计划等情况,公司拟改聘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议案二: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财务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的下属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8日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四条 公司党组织设置 第十四条 公司党组织设置
第十五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国有 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公 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公司设 司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