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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21

优利德: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4-002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
  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洪少俊先生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切实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树立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继续专注主业和降本增效,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一、提议回购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2 月 15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洪
少俊先生《关于提议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洪少俊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总经理洪少俊先生。


  2、提议时间:2024 年 2 月 15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提高凝聚力,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洪少俊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 A 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洪少俊先生在提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洪少俊先生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洪少俊先生承诺: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积极推动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二、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为践行以“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认可,公司管理层将持续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以期实现长足发展,回馈广大投资者。主要措施如下:

    (一)加强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同时,公司将继续积极参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各类业绩说明会,并持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e 互动”平台、投资者关系邮箱、投资者专线、接受现场调研等各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与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二)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对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分配形式、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利润分配的决策和实施程序等均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自上市以来,已经完成 2020、2021、2022 年度的现金分红,每年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均超过 30%。未来,公司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匹配好资本开支、经营性资金需求与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的关系,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的决策机制,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给股东带来长期的投资回报。

    (三)强化募投项目管理

  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募投项目管理,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相关法规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切实保证募投项目按规划顺利推进,以募投项目的落地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实现募投项目预期收益,增强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四)持续评估完善行动方案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继续专注主营业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尽快就上述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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