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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利德: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7

优利德: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3-044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根据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只达到触发值,以及有 1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因考核原因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5.3848 万股。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股)    注销股份数量(股)          注销日期

        53,848                53,848            2023 年 8 月 21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6.97 元/股调整为 16.29 元/股,并同意回购注销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及个人绩效考核原因而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5.3848 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二)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三)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履行通知
债权人程序,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
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截至本公告日,公示期已满 45 天,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提出的异议,亦未出现债权人向公司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解除限售的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具体如下:

  1、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只达到触发值,对应本期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 70%,需回购注销本期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5.0880 万股。

  2、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 1 名激励对象 2022 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良
好”,需回购注销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得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0.2968万股。

  综上,本次需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 5.3848 万股。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公司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激励
对象对应考核当期计划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并注销;若激励对象前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不能解除限售的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并注销。因此,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16.29 元/股)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共涉及 4 名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53,848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第一类限制性股票370,152 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账户,并向其申请办理前述 53,848 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第
一类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完成注销,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后续依
法办理有关工商变更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10,892,832 股变更为110,838,984 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性质          变动前(股)    变动数(股)    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5,628,248          -53,848          65,574,4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45,264,584            0            45,264,584

          总计              110,892,832        -53,848        110,838,984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规定执行。

    四、承诺及说明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未收到激励对象就回购注销事宜提出异议的文件。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及回购注销后的股本变动情况均符合《公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等手续。

    六、备查文件

  1、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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