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2-019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 年 3 月 10 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42.40 万股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2 年 1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确定以 2022 年 1 月 24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6.97 元/
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授予 42.4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2 年 1 月 24 日
2、授予人数:4 人
3、授予价格:16.97 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5、授予对象及数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量为
42.4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9%,具体情况如下:
获授的第一类 占拟授予第一 占本次激励计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限制性股票数 类限制性股票 划公告日股本
量(万股) 总量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1 甘宗秀 中国 董事 10.60 25.00% 0.10%
2 汪世英 中国 董事 10.60 25.00% 0.10%
3 周建华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0.60 25.00% 0.10%
董事会秘书
4 张兴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10.60 25.00% 0.10%
财务总监
合计(4 人) 42.40 100.00% 0.3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
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公司本次实际授予情况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拟授予情况一致。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有效期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
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
长不超过 60 个月。
2、限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本次激励计划授
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所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限售期的截止日与限制性股票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等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本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作相应会计处理。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40%
限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限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解除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 30%
限售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未申请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荣诚验字
[2022]518Z0013 号),截至 2022 年 3 月 1 日止,公司实际已收到符合条件的 4
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出资额 7,195,280.00 元,其中,计入实收资本 424,0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6,771,280.00 元。连同本次授予前公司原有实收资本 110,000,000.00 元,本次授予后公司累计实收资本为 110,424,000.00 元。
四、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已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办理完成,
实际登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2.40 万股,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收到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10,000,000 股增加至 110,424,000 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变动情况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110,000,000 +424,000 110,424,000
七、本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 影响如下表所示:
授予权益 预计摊销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权益类型 数量 的总费用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股) (万元)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42.40 502.44 299.37 142.36 56.52 4.19
注:1、上述费用不代表最终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2、提请股东注意上述股份支付费用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3、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估计,在不考虑 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正向作用情况下,本次激励计划成本费用的摊销对有 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到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经营 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成 本,本次激励计划将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发挥积极作用。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