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8 证券简称:优利德 公告编号:2021-033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9 月 15 日通过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洪少俊先
生主持,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董事 9 名。
本次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综合授信,公司以自有房产作为担保。上述授信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
为了提高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根据本次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优利德科技(河源)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 1.1 亿元的无息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借款到位后,将存放于其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对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
管。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为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董事会同意聘任饶婉君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饶婉君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议案一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为此提请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38)。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优利德科技(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3 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
饶婉君,女,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金融硕士学位。历任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广东派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21 年 6 月至今任优利德总裁助理。
截至目前,饶婉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