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688626 科创 翔宇医疗


首页 公告 翔宇医疗:翔宇医疗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翔宇医疗:翔宇医疗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1-03

翔宇医疗:翔宇医疗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4-002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诉原告、反诉被告。

     涉案主要金额:一审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河南五建需向公司给付违约金 150 万元,赔偿工程质量修复费用 41.98 万元;公司需向河南五建给付工程款 1,669.68 万元及利息,给付借用材料产生的相关费用 3.38 万元,返还保证金 60.00 万元及利息。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根据一审判决,涉案金额不会
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处于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造成的具体影响需以生效判决的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公司与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五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内黄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河南五建提出反诉,公司增加了诉讼请求。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收到内黄县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2)
豫 0527 民初 3587 号】,判决如下:

  一、被告(反诉原告)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给付原告(反诉被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人民币 1500000 元;

  二、被告(反诉原告)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反诉被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工程质量修复费用人民币 419820.23 元;

  三、原告(反诉被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给付被告(反诉原告)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人民币 16696755.49 元并支付利息(利息以16696755.49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自 2022 年 6 月 27 日起计算至付清工程款之日);

  四、原告(反诉被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给付被告(反诉原告)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用材料产生的相关费用人民币 33820.65 元;

  五、原告(反诉被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返还被告(反诉原告)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保证金人民币 600000 元并承担相应资金垫付利息(利息以 600000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
市场报价利率自 2021 年 3 月 6 日起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六、被告(反诉原告)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其承建工程部分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在原告(反诉被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的工程款 16696755.49 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七、驳回原告(反诉被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八、驳回被告(反诉原告)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其他反诉请求;
  九、上述第一至五项,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案件受理费 55490 元,由原告(反诉被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38422 元,被告(反诉原告)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17068 元。反诉案件受理费 172288 元,减半收取计 86144 元,由原告(反诉被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57205 元,被告(反诉原告)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28939 元。原告(反诉被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鉴定费 348100 元,由被告(反诉原告)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被告(反诉原告)河南五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的鉴定费 430000 元,由原告(反诉被告)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一审判决,涉案金额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损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于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处于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造成的具体影响需以生效判决的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