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3-045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被注销;
2、回购规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
3、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00 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4、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5、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发超募资金。
6、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嘉兴济峰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州济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具有股权关联关系,股权合并计算后,属于持股 5%以上的股东,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
过 8,400,120 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25%,自 2023 年 5 月 16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实施,其在未来 6 个月是否减持尚不确定。在上述期间
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此之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
的计划。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公司在实施回购股份期间,受外部环境变化、临时经营需要等因素影响,致使本次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董事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未使用部分股份存在注销的风险;
5、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何永正、郭军玲夫妇向公司董事
会提议回购公司股份。提议内容为提议公司以首发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披露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2023-045)。
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
股份回购提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及程序等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若公司未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被注销。
(二)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回购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1、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①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或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②如公司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不得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①开盘集合竞价;
②收盘前半小时内;
③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④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跌幅限制的价格。
(五)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6,000 万元(含)。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65.00 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
份数量约为 1,230,769 股至 2,461,538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77%至
1.54%。
拟回购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的 拟回购资金总额
回购用途 回购实施期限
(股) 比例(%) (万元)
用 于 股 权 自董事会审议
激励、员工 通过股份回购
1,230,769-2,461,538 0.77%-1.54% 8,000-16,000
计 划 或 可 方案之日起 12
转债 个月内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本次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00 元/股(含),不高于公司董
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16,000 万元(含),资金来源为首发超募资金。
(八)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8,000 万元(含)和上限人民币 16,000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上限 65.00 元/股进行测算,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可转债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上限回购后 按回购金额下限回购后
股份类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别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有限售
条件流 107,491,200 67.18 109,952,738 68.72 108,721,969 67.95
通股
无限售
50,047,26
条件流 52,508,800 32.82 31.28 51,278,031 32.05
2
通股
总股本 160,000,000 100.00 160,000,000 100.00 160,000,000 100.00
注:上述股本结构未考虑转融通的股份情况以及回购期限内限售股解禁的情况。
(九)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1、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 254,377.32 万元,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9,008.55 万元,流动资产 142,843.52 万元。按照本次回购资金上限 16,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上述财务数据的 6.29%、8.04%、
11.20%。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