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3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更换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聘任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更换财务总监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郭军玲女士(简历见附件一)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郭军玲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候选董秘资格备案,且其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郭军玲女士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二、更换财务总监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李瑾先生的辞职申请。李瑾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李瑾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瑾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李瑾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确保公司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及更换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金宏峰先生(简历见附件二)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金宏峰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或禁入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2-3867699
传真号码:0372-7713696
电子邮箱:xymedical@xyyl.com
邮政编码:456300
联系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帝喾大道中段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附件一:郭军玲个人简历
郭军玲,女,汉族,1973 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2012 年 8 月至 2016 年 10 月担任公司监事;2016 年 10 月至 2018 年 12 月历
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经理;2018 年 12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公司财务
总监;2018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8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北
京复健润禾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河南翔宇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坦颂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安阳启旭贸易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等。
截至目前,郭军玲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何永正及郭军玲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07,752,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7.35%。郭军玲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附件二:金宏峰个人简历
金宏峰,男,汉族,1974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中国耕生矿物有限公司财务部长、财务总监,河南四方达超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联创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3 年 2 月加入公司,现任董事长助理。
截至目前,金宏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