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6 证券简称:翔宇医疗 公告编号:2021-013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5 月 1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南省内黄县帝喾大道中段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4
普通股股东人数 1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120,929,71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120,929,7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比例(%) 75.581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75.581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何永正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5 人,出席 5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祖斌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20,929,71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20,929,71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20,929,71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20,929,71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20,929,71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20,929,71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20,929,71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120,929,71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票 比例
序 票数 (%) 数 (%) 数 (%)
号
5 关于公司 2020 5,038,39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6 关于 2021 年度 5,038,39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董事、监事薪酬
及独立董事津贴
的议案
7 关于续聘 2021 5,038,39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7 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8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5、6、7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云、吴欣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河南翔宇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