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5 证券简称:呈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呈和科技”、“公司”)就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98 号),呈和科技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33,333,4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6.48 元,共计募集资金
总额人民币 549,334,432.00 元,扣除主承销商、上市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的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人民币 41,946,754.56 元后的余额人民币
507,387,677.44 元,已由中信建投于 2021 年 6 月 2 日汇入呈和科技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发
行费用人民币 66,038,569.34 元,呈和科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83,295,862.66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35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78 号),呈和科技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2,442,9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9.12 元。本次
实际发行数量为 1,994,298 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97,959,917.76 元,扣除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的保荐费用和承销费用人民币(含税)
2,900,000.00 元后的余额人民币 95,059,917.76 元,已由中信证券于 2023 年 6 月 19 日汇入
呈和科技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929,960.75 元,呈和科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029,957.01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356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首发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6,833,546.62 元,具体情况如
下:
项目 金额(元)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507,387,677.44
减: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 94,407,975.38
减:高分子材料助剂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33,766,130.75
减:置换前期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9,500.00
减:置换前期公开发行股票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9,684,300.00
减: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
减:支付发行费用 4,407,462.99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63,104,567.03
减: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2,852,000,000.00
加:收回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 2,774,000,000.00
加:归还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39,168,889.35
加: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2,837,967.83
加: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收益 12,756,848.22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结存的募集资金余额 128,551,446.69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定增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金额 95,059,917.76
减:支付发行费用 1,994.30
加: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1,051.72
截止 2023 年 6 月 30 日结存的募集资金余额 95,058,975.18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以保证专款专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 年 6 月,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远景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龙归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1 年 6 月 25 日,呈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41,000.00 万元用于实施“广州科呈新建高分子材料助剂建设项目一期”。其中以增资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科呈”)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以无息借款方式向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1,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借款期限
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 36 个月。2021 年 9 月,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
司、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 年 3 月,公司聘请中信证券担任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终止
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的保荐协议。后续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三元里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远景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确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规范,以保证专款专用,并终止了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中信建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四方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广州科呈新材料有限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2023 年 6 月,公司与中信证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协议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有 4 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
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元)
呈和科技股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89974513690 337,228.44
有限公司 广州远景路支行
呈和科技股份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906951310803 125,283,555.89
有限公司 广州东风支行
呈和科技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069001040012425 2,028,381.68
有限公司 广州龙归支行
广州科呈新材料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0297099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