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2 证券简称:禾信仪器 公告编号:2023-062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下同)及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
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数量为 436.22 万股(份),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999.76 万股的 6.23%。其中首次授予 376.22 万股(份),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999.76 万股的 5.37%;预留授予 60.00
万股(份),预留比例 13.75%,预留数量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999.76 万股的 0.86%。
《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第一章释义中的词语释义同样适用于本公告。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 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 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 计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
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权益数量为 436.22 万股(份),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999.76 万股的 6.23%。其中首次授予 376.
22 万股(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6,999.76 万股的 5.37%;
预留授予 60.00 万股(份),预留比例 13.75%,预留数量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6,999.76 万股的 0.86%。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 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 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总人数及占比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 74 人,约占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全部职工人数(890 人)的比例为 8.31%,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含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周振先生。周振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是公司的核心管理人才,在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业务拓展等方面起到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因此,本激励计划将周振先生作为激励对象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激励计划包含部分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原因在于:纳入激励对象的外籍员工对公司在技术改进和提升研发水平,进而提高产品核心竞争力和服务质量发挥着重要作用,更有助于公司业务提升及长远发展,符合《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以上激励对象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或(和)股票期权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
的限 获授的 合计数 占本激励计
序 制性 股票期 合计数 占授予 划公告日公
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股票 权数量 (万股 总数的 司股本总额
数量 (万 (份)) 比例 的比例
(万 份)
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董事长、总经
1 周振 中国 理、核心技术 - 8.60 8.60 1.97% 0.12%
人员
2 高伟 中国 董事、副总经 - 38.90 38.90 8.92% 0.56%
理
3 陆万里 中国 董事、董事会 - 4.40 4.40 1.01% 0.06%
秘书
4 洪义 中国 董事、核心技 6.00 5.10 11.10 2.54% 0.16%
术人员
5 罗德耀 中国 董事 - 2.60 2.60 0.60% 0.04%
6 黄正旭 中国 副总经理、核 12.00 9.60 21.60 4.95% 0.31%
心技术人员
7 蒋米仁 中国 副总经理 12.00 4.40 16.40 3.76% 0.23%
8 李俊峰 中国 财务总监 5.00 - 5.00 1.15% 0.07%
9 朱辉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6.00 6.60 12.60 2.89% 0.18%
10 李梅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 5.60 5.60 1.28% 0.08%
11 李纲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 5.10 5.10 1.17% 0.07%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47.42 196.90 244.32 56.01% 3.49%
(63 人)
三、预留部分 0.00 60.00 60.00 13.75% 0.86%
合计 88.42 347.80 436.22 100.00% 6.2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
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
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公司将终止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权利,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对于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五、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和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 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日期及期限
1、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草案之日起后6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并完成公告、登记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失效。根据《管理办
法》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日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
2、归属日/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按比例自授
予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和 36 个月后可以开始归属/行权。归属日/可行权日
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行权: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
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