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5-005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2/26,由董事长利虔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53,00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0473%
累计已回购金额 1,919,448.92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36.10 元/股~36.40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63.39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包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其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9,000 万元,公司已取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及《股票回购增持借款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7)及 2025 年 1 月 2 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2)。
二、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 年 1 月 9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 5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112,000,000 股的比例为 0.0473%,回购
成交的最高价为 36.40 元/股,最低价为 36.1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19,448.9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