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3-089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提升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及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修订了《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部分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应当在董
第四十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二条 过:…… 过:……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
其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 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担
例担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 保,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豁免适用
适用本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一)、(四)、 本章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四)、
(五)项的规定。 (五)项的规定。
公司下列重大交易(交易的定义依 公司下列重大交易(交易的定义依
第四十 据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执行,受赠现金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三条 资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接受担保和 则》执行,受赠现金资金资产、获得债
资助等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以及提 务减免、接受担保和资助等单方面获得
供担保、关联交易除外),应当在董事 利益的交易以及提供担保、关联交易除
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外),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
过:…… 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公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公
第四十 司提供担保、受赠现金资产、单纯减免 司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四条 公司义务的债务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 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且超过 3,000 万
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且超过 元的交易,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提供评
3,000 万元的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先行 估报告或审计报告,由公司董事会先行
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 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大会审议。
……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可免于
审计或者评估。
……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但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
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 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
第四十 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 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
九条 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
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 面反馈意见。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公告。 应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应说明具体情况和理
由并公告。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
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 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董事、
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 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以下
以下内容: 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
等个人情况; 等个人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董事、
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股 5%以上的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四)是否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
第五十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 董事、监事的情形、是否存在最近三十
九条 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 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
提案提出。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
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意见、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上
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等有权机构审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候选人聘任议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
外,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
提案提出。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会、监事
第七十 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 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东大会
二条 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 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
职报告。 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
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年度述职报告应
当报告下列内容: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
票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三)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第二
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事项进行审议
和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第一款所列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
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
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
结果等情况;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
容等情况;
(七)履行职责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