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3-02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利虔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利虔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由各董事担任,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经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2.1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
选举利虔先生、朱慧婷女士、何壮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其中利虔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
选举时现女士、朱慧婷女士、赵凌阳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委员,其中时现女士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选举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选举朱慧婷女士、何壮坤先生、刘宇晶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朱慧婷女士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选举何壮坤先生、时现女士、刘宇晶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其中何壮坤先生为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平稳有序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经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3.1聘任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刘宇晶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聘任副总经理
3.2.1聘任郝光涛先生担任副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郝光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2聘任李元波先生担任副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李元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3聘任罗桓先生担任副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罗桓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4聘任邵妍女士担任副总经理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邵妍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3聘任赵凌阳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赵凌阳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4聘任赵凌阳先生担任财务总监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聘任赵凌阳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魏丽萍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