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21 证券简称:阳光诺和 公告编号:2022-002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刘宇晶先生和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赵凌阳先生拟自 2022 年 1 月 24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 A 股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200 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宇晶先生和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赵凌阳先生。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宇晶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80,860 股,占公司总股本 5.35%,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赵凌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22,558 股,占公司总股本 0.65%。同时刘宇晶先生、赵凌阳先生分别持有兴证资管鑫众阳光诺和 1 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0%出资额、14%份额出资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兴证资管鑫众阳光诺和 1 号员工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2,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50%。
(三)本公告披露之前 12 个月内,刘宇晶先生、赵凌阳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刘宇晶先生和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赵凌阳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拟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刘宇晶先生本次拟增持 A 股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 600 万元。
赵凌阳先生本次拟增持 A 股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
币 600 万元。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增持计划未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
(四)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拟自 2022 年 1 月 24 日起 6 个月内完成。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增持主体拟通过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
增持主体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 A 股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政策因素等,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的过程中,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二)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诺和药物研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