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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特: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新增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4-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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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19        证券简称:罗普特        公告编号:2024-010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新增回购股份比例达到 1%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2 月 8 日,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35,037 股,占
公司总股本 187,645,475 股的比例为 1.0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7.10 元/股,
最低价为 5.9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401,786.2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止 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184,13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7,645,475 股的比例为2.2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7.10 元/股,最低价为 5.9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580,180.2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回购的价格不超过 10.00 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3 日内予以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2,035,03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7,645,475 股的比例为 1.08%,回
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7.10 元/股,最低价为 5.91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01,786.2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止 2024 年 2 月 8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184,137 股,占公司总股本 187,645,475 股的比例为2.2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7.10 元/股,最低价为 5.90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580,180.28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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