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 686,331 股公司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在未来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2024年2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首次实施回购股份,于 2024 年 3 月 14 完成本次回购,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86,331 股,
占公司总股本 75,126,051 股的比例为 0.913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格为 46.32 元/
股,回购成交的最低价格为 41.51 元/股,回购均价为 43.7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3,003.44 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二、本次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686,331股公司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并将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5,126,051股减少至74,439,720股。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注销前 本次注销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 占总股本 拟注销股份 股份数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股) 比例
(%) (%)
有限售股份 345,358 0.46 0 345,358 0.46
无限售股份 74,780,693 99.54 686,331 74,094,362 99.54
其中:回购专用账户 686,331 0.9136 686,331 0 0
股份总数 75,126,051 100.00 686,331 74,439,720 100.00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注销公司回购股份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拟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686,331股公司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注销回购股份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