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4-011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24,352 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75,126,051 股的比例为 0.43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6.32 元
/股,最低价为 42.06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358,969.31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在未来将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19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
2024 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8)。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29日,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24,35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75,126,051股的比例为0.43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6.32元/股,最低价为42.0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358,969.3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