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23 年 2 月 20 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20.30 万股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旺通信”)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完成了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以下简称“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2023 年 1 月 16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34 元/股的授予价格
向符合条件的 65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3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3 年 1 月 16 日
2、授予人数:65 人
3、授予价格:34 元/股
4、实施方式及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5、授予对象及数量:
首次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0.3 万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4018%,
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无差异。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首 占本激励计划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次授予权益总数 公告时公司股
(万股) 的比例 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核心技术人员
熊伟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核 1.40 3.4483% 0.0277%
心技术人员
袁自军 中国 董事 0.70 1.7241% 0.0139%
袁玲 中国 财务总监 0.40 0.9852% 0.0079%
熊莹莹 中国 董事会秘书 0.40 0.9852% 0.0079%
刘茂明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70 1.7241% 0.0139%
阳桂林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40 0.9852% 0.0079%
杨敬力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25 0.6158% 0.0049%
钱小涛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0.25 0.6158% 0.0049%
二、其他激励对象
核心技术(业务)骨干、董事会认为需要激
励的其他人员 15.80 38.9163% 0.3127%
(57 人)
合计 20.30 50.0000% 0.4018%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 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 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在限 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
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3、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事项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2023]3104
号),截至 2023 年 1 月 30 日止,公司已收到 65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募集股款共计
人民币 6,902,000.00 元,用于认缴公司定向发行的 203,000 股股票,股本增加人民币 203,000.00 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增加人民币 6,699,000.00 元。所有募集股款均以人民币现金形式投入。公司本激励计划实施前注册资本人民币 50,527,495.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50,730,495.00 元。
四、本次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授予的 20.30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50,527,495 股增至50,730,495 股,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减少。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50,527,495 20,3000 50,730,495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七、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
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本次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 月 16 日,根据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
值确认激励成本。
经测算,预计未来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为 915.12 万元,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限制性股票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数量(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203,000 915.12 570.05 244.03 97.23 3.81
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