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3-009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
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熊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23 年 1 月 16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65 名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 40.6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其中,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20.30 万股,授予价格为 34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0.30 万股,授予价格为 45 元/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长熊伟、董事袁自军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对本议案予以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邹榕容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邹榕容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职责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