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2-003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分别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可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6,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产品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购买理财产品额度和时间范围内决定具体的理财事宜、签署与购买理财产品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本次自有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为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风险等级为谨慎型、稳健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及进展情况,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同时,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情况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2、公司应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并选择相适应理财产品的种类和期限。
3、公司内审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投资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旨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性资金的情况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适度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及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用于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理财产品,整体风险可控,有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的收益,能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