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8 证券简称:三旺通信 公告编号:2021-016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
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5,040,767.72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日,公司的总股本为50,527,49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210,99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1.37%。
如公司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方案提交至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未来资金使用需求及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将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旺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