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相关风险提示:虽然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
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计划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目的,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并能够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更好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全体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品种进行严格评估,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财务部门人员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限、选择产品/业务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
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选择的是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而且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为控制风险,公司在进行现金管理时,将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确保投资风险较小且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2、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盈利能力发生不利变化、投资产品出现与购买时情况不符的损失等风险因素时,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的投资、不用于质押;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加强对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风险的管控。
四、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监事会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购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可以提高对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通过稳健的资金增值来维护和提升公司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故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