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 2024-026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于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超过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78.00 万股应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前明确
激励对象。由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未在上述期间内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失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相关公告。
2、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汪政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3 年 4 月 27 日至 2023 年 5 月 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在公司内部张贴和官网公告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疑义
或异议。2023 年 5 月 12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杭州西力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15)。
4、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7)。
5、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6、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
股 票 的 议 案 》。 公 司 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78.00 万股应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前明确激励对象。由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未在上述期间内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失效。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5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