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 “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同意杭州西力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2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750.00 万股,每股
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3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562.5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4,241.59 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23,320.91 万元。
截至 2021 年3 月 12 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23,320.91 万元已全部到位,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10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的情况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投资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调整前拟投入 调整后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
1 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 33,338.50 33,338.50 20,320.91
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380.77 3,380.77 -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3,000.00
合 计 39,719.27 39,719.27 23,320.91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新增西力科技为“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西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西力”)增加注册资本 12,000.00 万元用于募投项目实施。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9)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拟
1 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 2022 年 5 月 2023 年 5 月
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 目前已完成厂房建设和部分相关配套设施、设备投入,由于实际实施过程中受新冠疫情的影响,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周期延长,安装、调试工作也相应后移,导致项目的整体进度放缓,预计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为了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当前的实际建设进度,经过谨慎研究,公司拟将该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3 年 5 月。公司将继续统筹协调全力推进,力争早日完成该项目建设。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审慎和效益最大化为原则,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把控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监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智能电能表及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