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613 证券简称: 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 2023-053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精医疗”)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现拟针对《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51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 第51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
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 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 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
,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提出同意或不 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在收到提议后10
1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
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会的书面反馈意见。董事会同意召开临
,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 时股东大会的,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 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理由并 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说明
公告。 理由并公告。
第116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
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 新增条款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
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
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
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132条 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
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
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并制定相应
的实施细则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
责、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各专门委
员会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
第132条 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
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 中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
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并制定 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相应的实施细则规定各专门委员会的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
主要职责、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 当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3 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由董事会负责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修订与解释。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
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部控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
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
资格进行遴选、审核;战略委员会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
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