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 2023-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3,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活动。
2、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 2023 年8 月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219号《关于同意奥精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3.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16.4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7,666,677.62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后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00,816,913.05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17日到 账。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 出具了首次发行《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115号)。公司已在银行 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并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 进计划,公司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及相应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奥精健康科技产业园建设项目 28,000.00
2 矿化胶原/聚酯人工骨及胶原蛋白海绵研发项目 4,585.50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7,000.00
4 补充营运资金 10,496.19
合计 50,081.69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171,324,973.39元(含利息)(未经审计)。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将其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
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包含
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
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已经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1.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