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3 证券简称:奥精医疗 公告编号:2022-034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劳动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劳动仲裁已立案,尚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人民币45,461,370.01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由于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影
响存在不确定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劳动关系仍存续。
近日,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立案通知书和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京海劳人仲字[2022]第21180号),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情况
1、受理日期:2022年8月22日
2、受理机构名称: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3、受理机构所在地: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5号楼
二、 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1、申请人:于秀荣
2、被申请人: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基本案情:申请人于2019年4月18日到被申请人处工作,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北 京市。2022年8月22日,申请人提起劳动仲裁获得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委员会受理。
4、劳动仲裁的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资差额、汽油补助、项目奖金、加班费 等,各项费用合计45,461,370.01元。
三、 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除本案外,不存在其他被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上述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劳动仲裁裁决为准。上述仲裁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及生产经营,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立案通知书;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特此公告。
奥精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