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2 证券简称:威迈斯 公告编号:2024-069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20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北环路第五工业区风云科技大楼 501 之一)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55
普通股股东人数 5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08,823,89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08,823,89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 49.629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49.629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万仁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荣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08,743,115 99.9613 78,639 0.0377 2,140 0.0010
2、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08,743,415 99.9615 78,639 0.0377 1,840 0.0009
2.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08,742,115 99.9608 78,639 0.0377 3,140 0.0015
2.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08,743,415 99.9615 78,639 0.0377 1,840 0.0009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
3.01 关于选举万仁春为第三届 208,620,340 99.9025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刘钧为第三届董 208,611,928 99.8985 是
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冯颖盈为第三届 208,619,931 99.9023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4 关于选举杨学锋为第三届 208,611,929 99.8985 是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
4.01 关于选举黄云为第三届董 208,618,227 99.9015 是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蒋培登为第三届 208,611,926 99.8985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3 关于选举叶晓东为第三届 208,619,927 99.9023 是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
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是否当选
(%)
关于选举张昌盛为第三届
5.01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208,624,125 99.9043 是
议案
关于选举张晓卫为第三届
5.02 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208,611,926 99.8985 是
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 35,490,676 99.7729 78,639 0.2211 2,140 0.0060
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 35,490,976 99.7738 78,639 0.2211 1,840 0.0052
规则》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 35,489,676 99.7701 78,639 0.2211 3,140 0.0088
则》的议案
2.03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 35,490,976 99.7738 78,639 0.2211 1,840 0.0052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选举万仁春为第三
3.01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35,367,901 99.4278
议案
关于选举刘钧为第三届
3.02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35,359,489 99.4041
案
关于选举冯颖盈为第三
3.03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35,367,492 99.4266
议案
关于选举杨学锋为第三
3.04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35,359,490 99.4041
议案
4.01 关于选举黄云为第三届 35,365,788 99.4218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蒋培登为第三
4.0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35,359,487 99.4041
案
关于选举叶晓东为第三
4.03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35,367,488 99.4266
案
关于选举张昌盛为第三
5.01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35,371,686 99.4384
事的议案
5.02 关于选举张晓卫为第三 35,359,487 99.4041
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2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3、4、5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雪、邓舒怡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威迈斯新能源(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