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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柯林: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采购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26


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4-026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采购合同;

    合同金额:人民币169,298,632.49元(含税);

    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有效章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次合同的签订预计将会对2024年度及2025年度业绩产生影响,合同的签署及执行有利于推动阿拉善阿拉腾敖包10万千瓦/4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的交付,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最终的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1、合同对方当事人专注于储能产品,包括集装箱储能、室外柜等,覆盖了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等多种应用场景,公司具有储能设备履约经验和履约能力。

  2、本采购合同所需资金来源为客户预付款资金及自有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推进采购进度,可能存在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客户需求改变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发生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根据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取得的阿拉善阿
拉腾敖包 10 万千瓦/40 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的需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与湖南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阿拉善阿拉腾敖包 10 万千瓦/40 万
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设备代加工及部件采购合同》,拟向湖南安诚新能源
有限公司采购上述项目所需的相关部件及服务,金额为人民币 169,298,632.49 元(含税)。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采购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标的:阿拉善阿拉腾敖包 10 万千瓦/40 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
目设备代加工及部件采购合同。

  2、合同金额:人民币 169,298,632.49 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企业名称:湖南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汪洋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19 年 9 月 19 日

  6、注册地址:湖南湘江新区麓谷街道麓云路 18 号二期生产楼 101 二楼 208
  7、经营范围: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电源设备、储能系统的研发;储能系统、智慧路灯设计;储能设备、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产品、光伏发电产品与系统、劳保消防安全用品、太阳能路灯、节能环保产品、无人机系统、智慧路灯、电源设备的销售;储能系统的技术咨询;新能源技术推广;高新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开发服务;环保技术推广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的批发;太阳能光伏电站系统集成;光伏设备、日用灯具的零售;风能原动设备制造(限分支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从事P2P 网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资管及跨界从事金融、第三方支付、虚拟货币交易、ICO、非法外汇等互联网金融业务)

  8、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 51%的
股份

  (三)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交易对方当事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交易往来情况:公司与湖南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其他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甲方: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湖南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

  2、合同金额:人民币 169,298,632.49 元(含税)

  3、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款项,包括预付款、发货款、到货款、竣工验收款和质保金;

  4、履行地点:阿拉善阿拉腾敖包 10 万千瓦/40 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
目工程现场;

  5、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6、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有效章后生效;

  7、合同签署地点:杭州市拱墅区;

  8、其他条款:合同对质量保证、检验与验收、包装和发运、知识产权及保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的签订预计将会对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业绩产生影响,合同
的签署及执行有利于推动阿拉善阿拉腾敖包 10 万千瓦/40 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项目的交付,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最终的财务数据以审计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

  2、公司与湖南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合同价格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合同的履行而与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1、合同对方当事人湖南安诚新能源有限公司专注于储能产品,包括集装箱储能、室外柜等,覆盖了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等多种应用场景,公司具有储能设备履约经验和履约能力。

  2、本采购合同所需资金来源为客户预付款资金及自有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推进采购进度,可能存在因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客户需求改变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合同发生延期、变更、中止或终止的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