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1 证券简称:杭州柯林 公告编号:2022-021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5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莫干山路 1418-41 号 7 幢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2
普通股股东人数 1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35,106,571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35,106,57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62.8024
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2.802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谢东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7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张艳萍女士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5,106,57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5,106,57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5,106,57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5,106,57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5,106,57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5,106,57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5,106,57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普通股 35,106,571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关于公司 2021 年
2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案》
6 《关于续聘 2022 年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
7 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 0 0.0000 0 0.0000 0 0.0000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无特别表决议案。
2、第 2、6、7 项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4、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5、除审议上述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伟、黄轲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