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4-065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中安创谷科技园二期 J2 栋3F 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9
普通股股东人数 3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4,439,31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4,439,3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例(%) 66.760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6.7609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董宁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 董事会秘书张茹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关于选举董宁 44,356,182 99.8129 是
为第二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1.02 《关于选举叶加 44,358,576 99.8183 是
圣为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3 《关于选举唐世 44,355,876 99.8122 是
悦为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4 《关于选举曹桂 44,355,578 99.8115 是
平为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5 《关于选举杨晨 44,355,578 99.8115 是
飞为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1.06 《关于选举邵云 44,355,078 99.8104 是
峰为第二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孙怡 44,357,177 99.8151 是
宁为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2.02 《关于选举曹崇 44,355,673 99.8117 是
延为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2.03 《关于选举陈磊 44,355,677 99.8117 是
为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关于选举徐秀 44,355,783 99.8120 是
云为第二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郑珊 44,356,799 99.8143 是
珊为第二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01 《关于选举董 1,076,366 92.8301
宁为第二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叶 1,078,760 93.0366
加圣为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唐 1,076,060 92.8037
世悦为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曹 1,075,762 92.7780
桂平为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杨 1,075,762 92.7780
晨飞为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邵 1,075,262 92.7349
云峰为第二届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
2.01 《关于选举孙 1,077,361 92.9159
怡宁为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曹 1,075,857 92.7862
崇延为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陈 1,075,861 92.7866
磊为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3.01 《关于选举徐 1,075,967 92.7957
秀云为第二届
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
案》
3.02 《关于选举郑 1,076,983 92.8833
珊珊为第二届
监事会非职工
代表监事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薛晓雯、李贝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在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