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10 证券简称:埃科光电 公告编号:2024-011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达到
总股本 1%暨回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753,978股,占公司总股本 68,000,000 股的比例为 1.11%,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8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1.35 元/股、最低价为 31.29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668.6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或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含);资金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其中超募资金 1,100.00 万元,剩余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7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和 2024 年 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暨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753,978 股,占公司总股本 68,000,000 股的比例为 1.11%,
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 0.80%,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41.35 元/股、最低价为 31.2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2,668.66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肥埃科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