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9 证券简称:九联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1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
本公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四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续聘大华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232 人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47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21 人
2019 年度业务总收入: 199,035.34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73,240.61 万元
2019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73,425.81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19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2.97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2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19 年度年末数:266.73 万元
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
督管理措施 22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4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22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3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何晶晶,2014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7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7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 年 12 月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7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周敏,2014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 4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 年 8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包铁军,1998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
年 10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50 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60 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 17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减少 110 万元,系上
期审计费用为公司首次申报年度的审计收费,包含了申报期间三个年度的审计收费,本期审计收费为公司加期申报审计收费,实际工作量只是对半年度的数据进行审核。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的开展审计工作,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切实履行了职责,在公司年度审计工作中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地为公司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结论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证券、期货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专业会计中介服务机构,在 2020 年度审计工作恪尽职守,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能够公允的发表审计专业意见。公司本次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质,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说明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