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8 证券简称:恒玄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4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3月2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律拯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律拯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恒玄科
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现将公司注册资
本、公司类型进行变更,并相应地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1、注册资本等变更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23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恒
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52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62.07 元,公司股票于 2020 年 12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9,000 万元增加至 12,000 万元人民币, 公
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2、章程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情况,现拟将《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同意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公司于【 】年【 】月【 】日经 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经中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称“中国证
第三条 【 】【 】号)核准,首次向社会 监会”)(证监许可〔2020〕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 2752号)核准,首次向社会公
股,于 【】年【】月【】日在上 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万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于2020年12月16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草案)》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监事的议案》
郑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职务。郑涛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前,郑涛先生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鉴于此,经监事会推荐,同意提名俞淼女士为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自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3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