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控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康众数字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经审慎分析,现对拟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审议的增加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符合公司日
常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交易价格采用公允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王美琪、王强、蒋新华
2021 年 9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