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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泰生物: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10-31


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4-059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6.5399 元/股调整为 25.0725 元/股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由 26.5399 元/股调整为 25.0725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
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相关公告。

  (二)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裘娟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 年 6 月 28 日至 2022 年 7 月 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 年 7 月 9 日,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9)。

  (四)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40)。

  (五)2022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7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六)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七)2023 年 4 月 29 日至 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员工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5 月 9 日,公司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4)。

  (八)2023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
查意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相关公告。

  (九)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十)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披露了《杭
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79,280,855 股为基数,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1,723,154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77,557,701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16,336,551.50 元(含税),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约为 1.4674 元/股(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P0-V=26.5399-1.4674=25.0725 元/股。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调整的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礼丰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