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88606
股票简称:奥泰生物
2024 年 1 月
目录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1 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的议案...... 7
议案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8
议案 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
议案 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3
议案 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4
议案 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5
议案 7 关于修订《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26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
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4年1月4日14点00分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乔新路383号公司会议室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年1月4日
至 2024年1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
1.00
易情况》的议案
1.01 与杭州宏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与杭州逸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杭州瑞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之
1.02
间的关联交易
1.03 与杭州英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 关于修订《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特别决议议案:2
(六)针对大会审议议案,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1 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情况》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确认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并对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相关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www.sse.com.cn)的公告。
本议案共有3项子议案,请对以下子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1.01 与杭州宏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1.02 与杭州逸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杭州瑞测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1.03 与杭州英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请各位就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四日
议案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章程中 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程。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股东大会确定的其他人 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确定的其他人员。员。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第二十六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
以通过下列方式之一进行: 以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法律、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二)要约方式; 进行。
(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
方式。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依照《证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券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交易方式进行。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
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
交易方式进行。
第四十七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 第四十七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提供担
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