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58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30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小英女士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3 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监事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后认为: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 3 票,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4)。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关于选举高跃灿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选举陈波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建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征求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同意提名高跃灿先生、陈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3、审议《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2亿元(含本数),增加后合计使用不超过4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2亿元(含本数)及增加后总额度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的事项。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