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1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5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5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3.6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804,545,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161,278,093.7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43,266,906.25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332C000116 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
情况详见公司 2021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对各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与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实
际投资金额
1 新增年产 2.65 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的产 21,395.06 20,264.65
业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2 IVD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855.48 7,785.62
3 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 4,087.68 147.65
4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 5,014.39
5 年产 2 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中心及 24,713.63 17,545.94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6 杭州奥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4 亿人 64,000.00 11,514.44
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 回购股份 11,543.76 11,543.76
合计 140,095.61 73,816.45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预期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前预计达到 变更后预计达到可
可使用状态日期 使用状态日期
1 年产 2 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 2023 年 6 月 2023 年 12 月
中心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 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 2023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虽然公司募投项目已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仍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主要是受外部宏观环境、装修进度、研发项目进度等诸多环节影响,基于谨慎性考虑,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相应延期。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 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 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综上,我们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6月 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