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3-013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8 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07,686,171.84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904,14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03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8,681,45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4.63%。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8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904,145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03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转增25,376,71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79,280,855股。
如在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关于<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开展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结合当前发展阶段、长远发展规划及股东合理回报规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
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