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6 证券简称:奥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2-032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美国全资孙公司爱瑟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瑟索生物”)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爱瑟索生物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与公司、凡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天生物”)、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之间将根据实际实施情况通过增资或内部往来等方式划转募投项目实施所需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95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500,000 股,发行价格 133.67 元/股,新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 1,804,545,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 161,278,093.75 元后, 募集
资金净额为 1,643,266,906.2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全部到
位,并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 332C00011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
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1 新增年产 2.65 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 21,395.06 21,395.06
的产业化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2 IVD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855.48 8,855.48
3 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 4,087.68 4,087.68
4 补充流动资金 5,500.00 5,500.00
5 年产 2 亿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中心 24,713.63 24,713.63
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杭州奥恺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4 亿
6 人份体外诊断试剂生产研发中心建设 64,000.00 64,000.00
项目
合计 128,551.85 128,551.85
三、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发挥境外孙公司的当地市场优势,保障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决定新增美国全资孙公司爱瑟索生物作为募投项目“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除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外,公司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额、建设内容等不存在变化。新增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变更前) 实施主体(变更后)
凡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营销网络中心建设项目 凡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爱瑟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爱瑟索生物将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用账户,并与公司、凡天生物、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五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子公司及孙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在总投资额内采用增资的方式逐步投入超募资金,保证超募资金的使用安全。
四、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爱瑟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CESO LABORATORIES INC.
成立时间:2021 年 11月 13日
注册资本:100 万美元
注册地:17800 卡斯尔顿街 665 工业城,加利福尼亚州,91748 美国
(17800 CASTLETON ST STE 665 CITY OF INDUSTRY, California, 91748
United States ofAmerica)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凡天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主营业务: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五、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新增爱瑟索生物作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好发挥境外孙公司的当地市场优势,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
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战略发展及合理布局。
六、 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满足项目资金需求,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二)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实际开展的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等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实施募投项目系公司充分考虑了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以实施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附件
1、《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2、《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奥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6月 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