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01 证券简称:力芯微 公告编号:2023-004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无锡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创投”) 持有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6,648,024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7.4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无锡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2,688,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其中,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 896,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且连续 90 个
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
减持数量不超过 1,792,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连续 90 个自然日
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无锡创业投资 5%以上非第 IPO 前取得:
集团有限公司 一大股东 6,648,024 7.42% 6,648,024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竞价交易减
无锡创业 不超过: 持,不超过:
投资集团 2,688,000 不超 896,000 股 2023/3/6~ 按市场价 IPO 前取 自身资
有限公司 股 过:3% 大宗交易减 2023/6/5 格 得 金需求
持,不超过:
1,792,000 股
注:1、以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
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集中竞价方式的减持时间为2023年3月6日至2023
年 6 月 5 日,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2、以上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之后的 3 个月内进行,即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6 日至 2023
年 5 月 15 日,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无锡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企业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减持的,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减
持程序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
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
关规定执行。
3、本企业减持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发行人提交
减持原因、减持数量、未来减持计划、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
明,并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低于 5%时除外。
4、如本企业作出上述承诺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发生修改,或者颁布新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财务需求及安排需求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综合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力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