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2-133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4,234,889 股
归属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3,000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2,400 万股,预留授
予限制性股票 600 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首次授予价格 9.85 元/股,预留部分授予价格34.63 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479 人,预留部分授予 600 人。
(5)具体的归属安排如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40%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50%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归属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50%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0 年-2022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目标值 触发值
公司归属系数 100% 公司归属系数 80%
首次授 第一个归属期 2020 年净利润达到 11.90 亿元 2020 年净利润达到 9.52 亿元
予的限 第二个归属期 2021 年净利润达到 22.90 亿元 2021 年净利润达到 18.32 亿元
制性股
票 第三个归属期 2022 年净利润达到 34.50 亿元 2022 年净利润达到 27.60 亿元
预留授 第一个归属期 2021 年净利润达到 22.90 亿元 2021 年净利润达到 18.32 亿元
予的限
制性股 第二个归属期 2022 年净利润达到 34.50 亿元 2022 年净利润达到 27.60 亿元
票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之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触发值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由激励对象所属部门考核与个人考核共同决定,具体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不合格”三个等级,对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评价标准 优秀 良好 不合格
个人归属系数(区间) 0.5-1 0.4-0.8 0
在公司业绩目标至少达到触发值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归属系数×个人归属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 年 12 月 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天合光能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维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0 年 12 月 9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0 年 12 月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关于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021 年 11 月 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
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7)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
了核查意见。2021 年 12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公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8)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
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完成登记。2022年1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9)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
属的股份登记工作已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完成登记。2022 年 2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10)2022 年 8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及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
立意见。2022 年 8 月 2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